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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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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发文日期: 2018-12-20
克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克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克州辖三县一市,设有30个6个4个农牧场,3个街道,35个社区,269个行政村。2018年,全州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27.94亿元,同比增长5.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1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90亿元,同比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98亿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585元,同比增长8%;农牧民人口达到438524人,同比增加2904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162元,同比增长12.2%,人口自然增长率6.39‰

成立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克党办发﹝2018﹞16号),《2018—2019年自治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点》(克党农﹝2018﹞12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实绩考核中,形成了城乡互动、上下联动、干群齐抓共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氛围。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建立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户集、村收、乡(镇)处理”“户集、村收、就近处理”“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等形式多样、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18年,完成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全州已完成40%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基本实现了乡村主干道道路干净、整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基本达到乡镇有垃圾转运点、县(市)有垃圾填埋处理厂。推动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有效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全州地膜覆盖面积年均总量在28.1万亩左右,地膜总用量达1260.4吨,覆膜面积达70%—87.2%/亩,亩均用量3.5—5公斤,计划回收998.4吨,回收率达79%;2017—2018年,积极落实自治区废旧地膜回收项目资金325万元(含2017年215万元),创建阿克陶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在5个农区乡镇场回收农田废旧地膜达10万亩,在4个农区乡镇场取样棉花地膜25块,实现示范县当季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70%以上;并积极组织阿克陶县、阿图什市棉花头水前揭膜工作,顺利召开阿克陶县农作物头水揭膜现场会。

(二)农村厕所粪污治理方面。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稳步提升,加大对各族农牧民群众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积极使用卫生厕所。截止2018年9月30日,全州农村户厕总数121797户(其中:卫生厕所49804户,占比40.89%;非卫生厕所59357户,占比48.73%;无厕所12636户,占比10.37%)。农村公厕总数345座(其中:卫生厕所154座,占比44.64%;非卫生厕所191座,占比55.36%)。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总数429座(其中:卫生厕所250座,占比58.28%;非卫生厕所41座,占比9.56%;无厕所138座,占比32.17%)。学校厕所总数454座(其中:卫生厕所297座,占比65.42%;非卫生厕所157座,占比34.58%)。2018年,全州新建农村安居房室内水冲式厕所10346个,占比农村户厕总数8.49%;修建公厕32个,占总数9.28%,其中城市公厕5个、农村公厕13个、旅游公厕14个,实现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公厕全覆盖。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体系建设,与城中村、城郊村以及距离城镇、园区、边境口岸市政排水管网较近的乡(镇)和村庄实现共建共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州共有56个行政村建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占行政村总数22.49%。采取人口居住集中和城郊村以及距离城镇较近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处理模式,对23个乡镇56个村实施集中连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累计投资4527.7万元,顺利完成5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受益群众达12518户49494人,有效的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水污染程度明显降低。加强水资源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拨付财政专项经费120万元用于编制《克州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方案》和全州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制作宣传牌、工作检查等,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划定克州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对未经批准,破坏侵占河湖岸基线、非法取水、污染河湖的行为严肃查处,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保护,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四)改善村容村貌工作方面。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清理乱搭乱建、乱推乱放、乱写乱画,做好“五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墙断壁、清庭院、清屋内),乡村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对沿线房屋实施风貌整治工作,进行外墙面、屋面改造,累计整治改造农牧民房屋1152户,拆除新建2360户羊圈,拆除127户冬窝子(冬季牧点房),对3个乡的5个村新安装580盏太阳能路灯,宣传标语张贴得到有效规范。认真清理清查危旧房拆除工作,做到“一眼清”,通过富民安居、改厕、改水、通村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扎实推进“电化农村”工作,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柴”的能源替换工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能替代工作,改善和保护乡村生态环境,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质量。2018年,乌恰县投入590万元对842套新建安居房实施电采暖试点建设。

(五)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方面。2012年以来,全州完成了37个乡镇总体规划、224行政村建设规划(村庄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的行政村和偏远村庄未编制村庄规划),其中阿图什市完成62个村庄规划,乌恰县完成34个村庄规划,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初步建立了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完善的规划编制,为引领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遵循。截止2018年底,克州农村公路总里程为5473公里,同比增加46公里,其中硬化路里程达3142公里,同比增加252公里。2018年,已完成1个深度贫困乡8个深度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实现全州37个乡(镇)全部通公路,通达率100%,通硬化路乡(镇)36个,同比新增通畅乡(镇)1个,通畅率97.3%;实现245个行政村全部通公路,通达率100%,通硬化路行政村233个,同比新增行政村15个,通畅率95.1%,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规划覆盖率达100%,初步建立了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方面。各级党委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建设管护机制。鼓励对口援疆省(市)、企业、社会组织通过包村包项目、结对帮扶、捐资损物等形式,并将社会帮扶等各类资金,纳入年度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方案。鼓励开展农村供水设施产权交易,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将一定期限内的管护权、收益权划归社会投资者。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克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建城字〔2018〕1号)要求,督促县(市)全面排查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路”“垃圾围村”“垃圾堆渠”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有效治理。

(七)强化资金保障。为更好的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环境整治实效,克州党委、人民政府积极争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涉农整合资金3.69亿元,其中: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454.91万元,农村道路建设资金2.57亿元,土地整治专项资金3724.98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7000万元,将试点县纳入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集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生活条件。2017年乌恰县被评为国家级卫生县城,2018年阿图什市、阿合奇县通过了自治区级卫生县城复审。

三、主要问题

(一)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短缺且运行困难。乡镇财政资金紧张,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目前无法保障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人员、运行等相关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乡镇无装载机、碾压机等相关设施设备,导致清运垃圾当天覆土、碾压不及时,未做到一日一清。

(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推进困难。受资金、基础设施等因素制约,各行政村基本未建设排水管网,农牧民日常如厕基本是旱厕,开展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工作难度较大。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措施、管理制度,管护主体不够明确,运行维护费用无法保障,环保设施难以正常运行。

(三)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任务”中的每一项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投入资金有限,环境整治工作推进难度大。农村环卫设备管理和保护没有达到要求,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

四、工作建议

2019年,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持续推进七项重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带动、以点促面、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健全垃圾治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农村环卫设施硬件建设,行政村建有垃圾集中收集点、有简易填埋场。二是配备稳定的保洁队伍。各行政村按居住人口配置保洁人员,并建档建册,对公共卫生区域日常保洁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定酬”。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补助资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努力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达到全覆盖。二是参照城市垃圾收费标准,建议向农村商铺及农牧民适当征收垃圾费,减轻环境卫生整治设施运行压力。

(三)充分营造舆论氛围。发挥电视、网络、宣传栏、大喇叭等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妇女干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兵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使农牧民主动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扎实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环境卫生知识进农家”等主题活动,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行动。注重发挥农村“四老人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带动和影响广大农牧民群众保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克州政研室